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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我們很榮幸為您展讀《巴比倫塔木德》的第五卷第六章:〈先賢訓言〉(倫理學)。「拉比‧約書亞‧本‧利未說:『每天都有一道聲音,從何烈山傳來,並做如下宣告:「哀哉,蔑視律法的眾生,凡不遵守律法的人,皆稱為『應受譴責者』,」如同記載:[…]《出埃及記》32:16:「這些法板是上帝所做,字也是上帝所寫,刻在這些法板上。」不要讀作「刻」,而是「自由」,因為唯有專心研讀律法者,才是自由的人;凡致力於這種研讀者,必能提昇自己,如《民數記》21:19記載:「從瑪他拿到拿哈列,從拿哈列到巴末。」』凡從其同伴學到一章、一條律法、一句詩、一個詞,甚或一個字母者,都應該向對方致敬,我們可從以色列王大衛看到這一點,他僅向亞希多弗學習兩件事。然而,他稱對方為他的老師、他的指導者和他的熟識者,一如經文所記載:『但您是與我同等的人,我的指導者和熟識者。』[…]這是《妥拉》之道:你應該飲食有節。你也要飲水有度,應該睡在地上,過著清苦的生活,並辛勤研讀《妥拉》。如果你這麼做,『你必得喜樂,且一切順遂。』你今生『必得喜樂』,來世『必一切順遂』。不要為自己尋求偉大,也不要渴望榮耀。要實踐多於學習,不要貪戀君王的筵席,因為你的筵席比他們的更豐盛,你的冠冕比他們的更尊榮,你的督工忠誠信實會支付你的工作酬勞。[…]」托塞夫塔—拉比拿單的先賢訓言。「如果人類細察,有四種行為在今生能結出善果,在來世能帶來更大的福。這些行為是:孝敬父母、施恩於人、化解紛爭,最重要的是:研讀律法。有四種罪行會使犯罪者今生和來世皆受懲罰,亦即:崇拜偶像、亂倫、殺生,以及最嚴重的:誹謗。善行兼具本與利,如《以賽亞書》3:10記載:『你們要對義人說:你所行必蒙福,因為他們要吃自己行為的果子。』[…]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