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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定要成為純素者(八集之三) 1991.05.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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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奇蹟、所有滿足、所有世俗和天堂願望的實現,都來自天國,來自內在對自己永恆的和諧、永恆的智慧和全能力量的了悟。若沒有得到這些,我們在這世上永遠不會感到滿足。無論我們有多少錢財,無論我們身居何種地位,無論這個世界在我們腳邊提供多少東西。這是為什麼《聖經》裡又說:「人若賺得全世界,卻失去他的靈魂,」或失去上帝的天國,那又有什麼用呢?

因為靈魂與天國相連,只有在天國,靈魂才會感到喜樂。而天國就在我們內邊,就近在眼前。所以,我們真的不需要去喜馬拉雅山尋找天國,甚至也不需要去教堂尋找。我們可以上教堂禱告,假如那對我們有幫助,能讓我們找到一點慰藉,紓解每天壓力的話。但那不是天國。那只是很小的一部分,小到根本微不足道。

一旦我們尋得天國,便永遠不會再失去,其他的一切都在我們主宰之下。所以,佛陀捨棄了人間的王國;因此,(主)耶穌拒絕當猶太人的君王—我是指正式的君王。他的門徒和追隨者都很熱切地擁護他當猶太人的君王。不過他拒絕了。他說:「我的王國不在這個世上。我的王國是在天堂,與天父同在。」他甚至建議世人:「你們要積蓄財寶在天堂,而不是在世間。因為在這裡的事物終會毀壞。」他的意思是指我們應當集中全部注意力來了悟上帝、全心愛上帝。用你全部的靈魂、所有心力,去愛上帝。

不過聖經中的這些說法很難完全理解。所以,聖經才說:「你們看了又看,卻不領悟;你們聽了又聽,卻不明白。」為何會這樣?我們多數人讀聖經,只讀字面上的意思,根本不了解聖經的真正影響。而且,聖經有些說法自相矛盾,讓人感到困惑。但我認為聖經的內容並沒有自相矛盾。

我認為是後代的人翻譯錯誤所致,他們用我執、用自己的想法,及個人理解的角度來詮釋聖經,並沒進一步深入研究,也沒有深思聖經的真義。例如,《舊約聖經》第一章中,上帝說:「我創造了地上一切菜蔬和樹上所有的美味果子;賜給你們作為『糧肉』。」所以,原文中的糧肉指的是食物。而非現今人們所吃的肉,像是(動物族人)牛排或(動物族人)豬排等等。是不是這樣?(是。)是。

可是,有一些解釋認為「『糧肉』意思是指(動物族人)肉。」而且,若有人完全不想去了解它真正的意思是什麼,就會把它解釋為(動物族人)肉。但其實在原文中,它是餐食的意思。那時的肉指的是任何食物;而不是現今我們所講的肉。

再舉一個例子,印度有種甜點—很甜,小小的,很甜他們稱為甜食。那些到過印度的人都吃過,也知道我在說什麼。甜食。假如翻成我們的語言就變成甜肉—它的意思是「甜的肉(食物)」。如果我們對此不了解,如果我們從未去過印度,或不想真正了解那到底是什麼東西,就會以為它是肉。那麼到目前為止,所有印度大師都有吃「肉」—吃甜肉。了解我的意思嗎?(了解。)現在,如果有人按字面翻譯的話會想:「啊,胡扯。肉怎麼會是甜的?大概是作者寫錯了;可能是指『瘦肉』吧。」是。

也可能翻譯的人戴著老花眼鏡,所以看錯了。因為有時是手寫的文稿,或在昏暗的燈光下,看不清楚。讀大學時,有的老師會做一種測試,比如,他在你耳邊小聲說個單詞,然後要你小聲地講給下一個人聽,一個接一個傳下去。等傳到第十五個人,或是第五十個人後,整個都變樣了,意思不對,單詞也不對。不是這樣嗎?你們做過這種測試嗎?(做過。)是!那你們就懂我的意思了。

而聖經是兩千年前傳下來,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麼。一個單詞從第一個人,傳到同時間,待在同一個教室的第十五個人或第五十個人,短短幾分鐘之內,就變樣了,你們想想,經過兩千年之後,成千上萬的語詞,又如何保存其純粹性和原意呢?

所以,我們生活在這種末法時期,實在很可憐,只能透過世人的詮釋,試著了解上帝真正的意思。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儘量分辨哪些是合理的。盡全力地誠心祈求開悟—至少祈求能夠了解聖經的正確涵義,並分辨哪些是正確的經文。並向上帝祈禱,讓我們挑出的部分都是正確的。

嗯,我年輕的時候,確實很認真祈禱。我是說,我現在還年輕。但當我更年輕時,我每天都向上帝祈禱。我每天抱著聖經入睡。我覺得那樣比較舒服。我在悠樂(越南)時,拿著佛經祈禱,當我旅居歐洲時,因為身邊沒有佛經,所以我對著天主教的聖經祈禱。我每天讀聖經,至少讀一章。那時我去教堂,心中對上帝只有一個祈求:「上帝,若祢存在,請向我示現。」就這樣。「請讓我認識祢。讓我看到祢。」我從不祈求其他的事。我也同樣向佛陀祈求:「如果您真的存在,請讓我看到您。」就這樣。或許因為我誠心祈求,我得以認識上帝,認識佛。現在我們已經是好朋友。沒什麼大不了的。

上帝時時都在,祂一直都在,也將永遠如此。只是我們忽略上帝,而不是上帝忽略我們。道理很簡單,我們每天分分秒秒、生命中的每一個剎那都活在上帝之中。只是我們不知道罷了。因為我們沒有認清一個事實,那就是上帝照顧一切,我們才會不相信連一根頭髮掉下來也是上帝的旨意。難道不是這樣嗎?聖經中是這麼說的。確實如此。只有當我們真正體驗到上帝的存在,才會了解並相信這個事實。我指的是上帝意識;我是說,真正認識天國,真正臣服。如此我們就不再有任何罪業,因為我們真正了解自己的渺小無助,了解到上帝才是宇宙的主宰。

或許你們會問我:「那麼人類的自由意志又該如何解釋?」自由意志是讓你相信一切都是自己做的;你可以自由地相信這一點。沒有人阻止你。但你也有自由意志相信上帝是宇宙的主宰。為了有信心相信上帝是宇宙的主宰,我們必須以正確的方式來冥想上帝。否則,我們的自由意志就會天馬行空,不受約束;我們會被各種成見洗腦而深信不疑。我們相信老師說的話,相信牧師說的話,儘管他一無所知。我們相信社會習俗的觀念:該做什麼,不該做什麼,該怎樣,不該怎樣,該怎麼做,不該怎麼做。而不相信上帝。

大多數上教堂或屬於任何宗教團體的人,都會認為自己相信上帝,但事實並非如此。他們相信魔王,意指對立的、否定的力量。否定力量告訴我們,我們有罪,我們很糟糕,我們生於罪惡,死於罪惡;除了(主)耶穌以外,沒有其他人是救世主。無論如何,我們一直都是罪人,永遠不可能變得像(主)耶穌一樣,永遠不可能有任何作為人類的價值。

但是,為什麼呢?聖經裡說:「上帝依祂的形象造人。」那意味著至少我們跟上帝很像。如果我們是依上帝形象所造,為什麼會是罪人?如果某人是依照另一個人的形象造出來,他們就會很像。不是這樣嗎?英文不是這個意思嗎?(是。)好,所以現在,如果我們與上帝很像,表示我們就是上帝,別無其他。

(主)耶穌基督不也說過,他所做的一切,我們也能做,他還說:「我們都是上帝的子女。」假如你是洛克菲勒的子女,你會認為自己是誰呢?不就是洛克菲勒家人嗎?你擁有父親所擁有的一切。不是嗎?(是。)去問問洛克菲勒的小孩,他們擁有什麼。他們擁有父親的一切聲望。擁有父親留給他們的所有財產,甚至當他在世時,就已經擁有了。不是這樣嗎?(是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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